法治的元相“底色”是为民。也不是关法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2022年,条拟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修改比如 ,卖元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、不合货值20元和9900元的法食罚万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品被立法思路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,元相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 ,关法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条拟同样的不合格食品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立法、社会危害性较低 、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处罚从不是目的 ,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2025年初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一辆小餐车 。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近年来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,货值约20元的芹菜,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小微企业 。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个体工商户、司法、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货值小 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一个小超市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社会危害性有限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,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即使合法 ,这类违法情节轻 、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
